2021年国家GIS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指南
【发布时间:2021-09-17】 【阅读:】
2021年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指南
一、简介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是从事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研发的公益性学术研究机构,是我国地理信息系统关键技术研发、技术成果转化、产品应用推广、产业示范的重要基地。为了促进地理信息领域内新思想、新理论、新方法、新技术和新应用,加强国内外学术思想与人才的交流,促进中心未来发展,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,资助有关人员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前沿研究。2021年拟设置开放基金项目8-10项,每项额度3-5万元,研究期限2年(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)。
二、指南方向
1、地理环境感知
n 人-机-物融合感知方法
n 地理环境全息监测技术
n 地理环境智能感知方法
2、地理空间认知
n 地理空间知识图谱构建技术
n 地理空间知识分析挖掘技术
n 地理空间知识智能服务技术
3、地理模拟预测
n 复杂地理过程的时空建模与模拟
n 未来地理情景的时空预测与评估
n 复杂地理过程的综合仿真与决策
三、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
1、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国内外从事地理信息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开放。每人限申请主持1项。
2、申请者必须联系一位研究方向相近相关或互补、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中心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,并与该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,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。
3、以下人员不具有申请资格:
1)已获得本中心开放基金资助,但目前尚未结题者;
2)曾获得本中心开放基金资助,但未按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者,或未按时提交进展、结题报告者。
四、项目申请与审批
1、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5日前,向中心提交项目申请书扫描件(需在申请书相应处加盖单位公章)。
2、下列情况的申请不予受理:(1)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;(2)申请人或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。
3、中心聘请评审专家,按照“公平竞争,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负责开放基金的评审。
4、通过评审获得资助的申请者,接到通知后,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和申请书纸质版原件,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。
五、经费管理
项目经费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开支,请遵循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预算,经费支出按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财务制度规定执行。
六、项目管理与结题
1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批准和开展研究1年后将中期考核报告寄到本中心,获准开放项目必须按协议书内容及年度计划进度完成,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项目,将停止资助。
2、项目结束后,应在1个月内向中心提交如下资料报中心组织验收:(1)开放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;(2)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软件、成果评议、鉴定和报奖资料复印件等。
3、项目结题要求: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论文,论文作者署名包含中心的合作者且本中心作为工作单位。
七、成果署名
1、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、专著、专利、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,均应有中心合作者的署名和中心作为单位署名,成果应标注 “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(编号:xxxxxx)”,英文标注“This work i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,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, Wuhan 430074, China (Grant No. xxxxxx)”。未标注的成果,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。
2、论文成果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论文,论文作者署名包含中心的合作者且本中心(中文名: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武汉,430074;英文名: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,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, Wuhan 430074, China)作为工作单位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陈泽强
通信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未来城校区科八楼国家GIS工程中心
邮 编: 430078
电 话: +86(027)67883061
附件: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(2021版)
- 附件【 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(2021版)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 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指南(2021版).docx】已下载次